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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编写和出版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管理的通知
2008年10月16日 对象: 来源: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关于加强对编写和出版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社主管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为满足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的学习需求,规范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发行工作,根据中央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由文件起草组统一编写适合不同层面读者的版本,在文件正式发表后分别由人民出版社和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编写、出版各种名义的辅导读物。

2、各地出版行政部门和各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对违反规定擅自编写、出版、征订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读物,以及通过不正当方式向基层收取各种费用的出版单位,要严肃处理。

3、各地“扫黄打非”部门要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对盗版盗印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及学习辅导读物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对各类非法出版物,要坚决查缴。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2008年9月28日